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水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我省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日前,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我省水利改革的目标、原则、任务、要求和措施。这是继2011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后,对水利工作的又一次重大决策部署,必将掀起我省水利改革划时代意义的重要一页。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在防洪抗旱减灾、民生水利建设以及水资源保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水利支撑和保障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等水安全问题日益凸显,我省破解水安全问题的水资源管理、水权制度、工程管护、水利投入稳定增长等体制机制尚未健全。水资源是江西最可靠的优质资源,深化水利改革势在必行。
《意见》提出深化水利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围绕水安全保障,构建有利于增强水利保障能力、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提升水利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水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完善的水利制度体系。到2020年,在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重要成果,初步形成多层级的水安全保障体系。
《意见》明确深化水利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加快落实和完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安全保障薄弱环节建设、加快推进水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合理划分省市县三级涉水事权、强化江河流域和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加快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推进水利公共服务方式改革、建立符合市场导向的涉水价格形成机制、完善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等10个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工作。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加强组织领导,把水利改革纳入各地整体改革方案中。建立深化水利改革协调机制,建立水利改革月调度制,加强改革任务统筹安排和综合协调。严格各项责任考核。加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在市县综合考核中的权重,并对省直单位和各设区市进行节水考核。
(本文转自《江西省水利厅》网站,网址:http://www.jxsl.gov.cn/id_ff80808148fd44c6014912e6df341a3a/news.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