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水电司字〔2013〕36号
公司所属各单位:
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关于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个人挂帐情况,经公司研究决定,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一次个人挂帐清理工作,并在7月15日之前清理完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有欠款的员工务必在7月15日之前到各单位财务部门进行报帐清理;
2、报帐后仍不能冲帐的,一时难以还清欠款的,应作出还款计划,经单位领导批准,并汇总统一报公司;
3、未作还款计划的,将在工资中扣除,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收利息;
4、因工作需要周转金的,核定金额后经单位领导书面同意可留作正常周转;